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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瑛委员:建议在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家庭事务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华锡)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燕瑛建议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家庭事务局,与同级妇联合署办公。赋予妇联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行政监管、执法的职责和权力。

燕瑛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至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她认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如价值观、道德品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基本的生活技能等不因地区经济、文化的差异而有所差别。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的过程,既是对子女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家长进行教育,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但目前存在着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协调监管机制未落实等问题。”

为此,她认为应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建立高效的协调监管机制。建议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家庭事务局,与同级妇联合署办公。赋予妇联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行政监管、执法的职责和权力。成立该局原则上不增加行政编制,但应增加相应的工作经费。

同时,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妇联(家庭事务局)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总牵头协调和家庭教育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管、执法;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家庭教育有关教材的统筹、编写工作,对相关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行业审核、指导、监管;广电部门负责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的播出和有关宣传节目的制作、监管;网络信息部门负责网上播出和宣传节目的监管。

“以上部门各司其职,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监管,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燕瑛说,建立由妇联(家庭事务局)牵头,教育、广电、网络、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下设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常设机构),负责家庭教育日常具体工作的指导、推进。“以切实推动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协调处理家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编辑:HCF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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