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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切实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杜万华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切实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12月1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残疾人权益保障座谈会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杜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杜万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贯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近五年来,人民法院保障残疾人权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表现在:审结了一大批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注重加强对工伤、道路交通事故、劳动报酬、劳动保险、赡养、抚养等与残疾人权益联系紧密的案件审理指导工作和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加大对侵犯残疾人权益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司法机制。为保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有效实施,“十二五”期间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下发的各项文件以外,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6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包括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的程序规定。此外,全国法院积极建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出庭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行使诉讼权利。2010年至2014年五年期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共计19500余件涉及残疾人的案件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费用总额达1.97亿元。切实保障残疾人当事人的诉权,让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杜万华强调,未来五年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切实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构,进一步充实力量、稳定队伍。大力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杜万华强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好每一起残疾人权益纠纷案件,将所有工作环节纳入法治轨道,平等对待每一位残疾人当事人,充分保障残疾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畅通残疾人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权利救济渠道,推动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有机衔接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方式进行调解、仲裁等做法,方便残疾人维权,提高残疾人群体纠纷化解水平。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治和司法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规则引领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九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同志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郭锋参加了此次会议。(张楠)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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