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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补齐民生短板 全面改造老旧小区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湖北省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什么成效?12月15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做客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相关问题与网友交流。

在线访谈现场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开工小区2491个

金涛介绍,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2019年以来,全省已启动改造3871个老旧小区,其中,2019年有1339个,涉及27.2万户,已全部开工,完工率82.6%;2020年有2532个,涉及34.5万户,截至11月底,已开工小区2491个,开工率98.38%,有14.3%的小区已完工。“虽然抗疫和防汛对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进度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我们有信心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

同时,金涛在访谈中表示,老旧小区不是选择“推倒重来”、整体搬迁,而是要通过“微改造”、“小手术”,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实现宜居安居,既方便了市民的生活,又留住了城市的文化与“乡愁”。

按照“一区一案、因地制宜”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未来几年,哪些小区会纳入改造?可以改哪些内容?金涛介绍,有关老旧小区的改造范围,重点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看建造时间。当前重点是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对2000年后建成的老旧小区也会适当考虑,但需要限定年限和比例,不能超过当年总计划的15%。

看小区的配套水平。现有市政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是否有缺失?失养失修失管情况是否严重?这个有比较系统的评价标准。

看群众改造意愿。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支持度、参与程度高的小区,将优先纳入改造计划;群众是主体,也是前提,要把“要我改”变为“我要改”。

看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老旧小区改造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

看社会力量参与程度。老旧小区改造必须多方参与,对社会资本参与程度高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在具体工作中,改什么、怎么改都要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改造内容由居民'点单',优先改造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金涛介绍,有关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3号文件要求,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

“基础类”是保障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也是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部分,包括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完善类”是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如拆违、绿化、照明、停车场建设等。

“提升类”是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容,包括社区公共卫生、幼教、养老、托育、家政保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老旧小区申请改造需“四步走”

湖北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涛

据统计,全省城市共有3836个社区、4.5万个小区,其中,拟实施改造的就有2.1万个老旧小区,涉及12.4万栋楼、277.8万户、建筑面积3.2亿平方米。金涛透露,计划分年度实施改造,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改造任务。申请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有“提出计划申请”、“开展现状评估”、“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改造方案”等四个工作阶段。

在计划申请阶段,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街办同意后,报县级住建部门审核。

在现状评估阶段,对申请改造的老旧小区,对照有关标准,开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评估,将不达标的项目初步列入改造内容。

在征求意见阶段,对计划改造的内容进行7天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优化完善改造内容。

最后,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构成与各方义务,方案制定后需再次公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和公用设施管理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由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审查,报当地政府批准。

从顶层设计、路径探索、资金筹措方面,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口的艺苑小区

金涛介绍,湖北从顶层设计、路径探索、资金筹措方面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顶层设计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印了两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对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容,以及项目组织管理、资源整合、投融资模式、群众工作、评价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指引。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制定“1+3”工作体系,规范申报流程,建立信息系统。

在路径探索方面,组织“共同缔造”活动,在全省选取6个城市23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优化改造模式。宜昌市两次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研究适宜的工作模式,获住建部在全国推广;研究片区联动。鄂州市将全市独立小区整合为40个片区,实施联片改造,整体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建管结合。武汉市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改造与服务同步提升,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红色物业”紧密结合。

在资金筹措方面,引导居民出资,吸引市场参与,加强金融合作,今年以来,湖北省住建厅先后与国开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已安排以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授信额度近6000亿元。

同时,争取中央补助,去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3.57亿元,其中,2019年支持28.29亿元,2020年支持55.28亿元。

访谈中,针对网友关注的焦点问题,金涛给出了解答。

如:“我想出资参与我们小区的改造项目,除了个人直接出资外,还有其他途径吗?”金涛回答道,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居民出资包括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我们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还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鼓励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除此之外,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做了哪些探索?”这一问题,金涛表示,老旧小区居民中老人居多,有的腿脚不便、上下楼困难,加装电梯的意愿比较强烈。我们正在研究相关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已经起草了相关工作方案,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各地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成本分摊、群众工作、建设模式等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我们将进一步梳理后推广。据统计,今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已完成加装电梯149部,在建162部,赢得了居民的广泛支持。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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