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厅局负责人直面就业促进、教育提质、住房保障、敬老扶幼等民生热点,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
如何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毛江明:
省人社厅将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平台,着重抓好农牧区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帮扶,帮助广大农牧区劳动力获得更有针对性、更及时有效的招聘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
充分发挥“拉面经济”“枸杞采摘”“生态旅游”等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劳务经纪人补贴、创业补贴等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和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深入村镇社区,广泛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送培训”活动,为包括已脱贫劳动力在内的农牧区劳动者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青海人社通App”“青海省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作用,通过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等措施,引导动员我省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
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拨付,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让更多的农牧区劳动力享受到党的好政策。
为何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学校?
青海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廷辉:
我省全年计划开工新建改扩建21所幼儿园、45所义务教育学校,支持3所本科高校各新建1栋学生公寓,主要有以下考虑:
紧盯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尚未达到90%或刚刚达到90%的21个薄弱县,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确保全省特别是青南地区学位总量满足普及需求,解决部分农牧区及乡镇幼儿园办学条件差、缺乏玩教具等问题。
进一步优化班额、校额,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持续解决食堂、浴室、取暖、厕所等基础设施保障问题。
解决本科高校因学生公寓不足而面临的发展瓶颈问题,为3所本科高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缩小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全国差距奠定基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总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支持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西宁大学筹建,预计全年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
如何推进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秀忠:
2021年,省卫健委将持续做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年内争取更多县级医院达到基本标准和1至2县达到推荐标准;持续加强脱贫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提升县级综合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绩效评价核心指标的数据质量,提升日常规范书写电子病例的能力;做好二、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各医院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提升数据质量,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学科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要依据,纳入我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提升县级医院能力。
持续发挥远程医疗的作用,提升利用效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各地急救中心医师和专科护士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不低于2个月的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争取今年全面完成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督察各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申领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管理全覆盖,规范医务人员执业。
加强县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开展县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争取年内安排省县共建特色专科,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
如何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王大军: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了5年过渡期。政策衔接方面,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保持不变,原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调整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加大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联动。
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工作衔接方面,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省负总责、市(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落实五级书记共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责任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确保工作不留空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做好考核机制衔接。
如何继续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秀忠:
2019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体系。截至2020年12月底,我省已有35家托育服务机构取得备案资格(西宁市30所、海东市1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所、玉树藏族自治州1所),托位数3156个,504名1.5岁至3岁婴幼儿入托。
2021年,我省将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上下功夫,积极鼓励各地开办托育机构,力争年底全省各市州开办托育机构占比达到80%以上。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开展多种形式、多元化普惠性托育服务,特别是向社区、农村、牧区延伸发展;积极推广“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岁至3岁幼儿;挖掘社区资源,利用社区场地,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多方力量在社区开办托育机构,为居民家庭提供照护服务;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确保托育机构规范操作,坚决守住安全和健康底线,使婴幼儿健康成长。
如何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问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肖向东:
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研究起草了《青海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兜底保障方案》《青海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方案(2021-2022年)》,并以青政办〔2021〕12号文件印发。两个方案聚焦老年人在突发事件服务保障、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日常消费、文体活动、办事服务、使用智能化产品等7类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出一系列暖心、贴心、舒心的精准化、便利化服务举措,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发改委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解决老年人面对“数字鸿沟”问题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跟踪进展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29个部门,做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宣传推广和科学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综合运用多种安全防护手段和风险控制措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能化产品、享受智能化服务。
如何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师健:
2021年,全省确定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15万套,涉及小区484个。省住建厅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鼓励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积极参与改造;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居民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小区自治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订、施工监督、改造效果评价、后续管理等。
强化统筹协调,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压缩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社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小区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或自治管理,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 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