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2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实录如下: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唐山视察,在唐山首次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近五年来,唐山市牢记总书记嘱托,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探索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立足于“防”,健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机构改革以来组织修订完成市本级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36件;指导县(市、区)修订完成各类应急预案380余件。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大练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组织开展大小各类应急演练活动11430次,参演人数31.35万人,全面集中地检验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是在“救”字做文章,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除市、县两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外,唐山市建立森林灭火专业救援、抗洪抢险专业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企业专职消防、地震与地质灾害专业救援等5类应急救援队伍94支,总计3318人。此外,还有武警、登记注册民兵、基层防汛队伍等救援力量约3.4万人。
三是扎实推进重大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累计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0处,面积约711.9万平方米,可安置144.1万人紧急避险;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1个。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积极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积极探索,三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第一,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制定出台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着眼顶层设计,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唐山市率先制定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实现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的顶层设计。第二,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组织指挥程序,使组织更高效,指挥更顺畅,协调更到位。同时,成员单位由43家增加到47家。第三,制定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立法。在学习外地市先进做法基础上,制定了《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1年3月31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立法,重点体现在制度和体制创新上,进一步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今后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加快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将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作预案方案,强化实战演练,确保快速高效应对地震灾害,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巨灾保险试点,继续完善民生综合保险机制,逐步建立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