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万多家,150处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基本消除135处,侦办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863起;今年,截至3月29日,全省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4天,加快推进《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研究制定工作,打造黄河生态廊道建设示范段……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去年环境行政处罚6.87亿元
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PM10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国家考核我省的94个地表水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64个、占比68.1%,无劣V类水质断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7.7%,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南水北调出境水质持续保持II类标准,入库河流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全省关停落后煤电机组168万千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064万吨;集中开展“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完成“双替代”供暖用户209万户,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万多家,整治散尘排放点1.5万个;查处超标柴油货车5.8万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2.1万辆,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对15个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对1325家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自主管控,对1516家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排放稳定达标、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实行“不进厂打扰,只在线监控”的政策,坚决禁止“一刀切”。
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省150处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基本消除135处,2020年年底前将全部消除。同时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督促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流域内1771家企业、880个入河排污口、313个尾矿库,大力推进沿黄自然保护地焦点问题整改、生态恢复、勘界立标工作,不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5363起、罚款6.87亿元;侦办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8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28人,刑事拘留1775人,移送起诉1727人。
今年生态环保工作主要目标确定
2020年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是: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完成国家下达的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57.4%以上和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的目标任务,力争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和消灭劣V类水体断面;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取水水质稳定达到II类。
今年以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水、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截至3月29日,全省城市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05、7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5.5%、22.5%,优良天50天,同比增加14天。
今年,我省将建设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推进用电监管全面覆盖,强化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无人机监管执法体系。加快编制“三线一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措施,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优化发展布局。加快推进《河南省黄河生态保护条例》研究制定工作,科学编制黄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打造黄河生态廊道建设示范段。对黄河流域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实施集中整治,实施“一河一策”水质限期达标方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标。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