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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依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潘志凡)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整体情况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3件68人,批准逮捕29件4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34件545人,已提起公诉285件453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团伙化犯罪趋势明显,在长江上海段和入海口水域作案的31件案件中,系共同犯罪的高达24件。非法捕捞者在禁渔期以高压电捕鱼方式实施捕捞的案件为296件,占全部案件的89%,对渔业资源和水体环境均有较大程度损害。

据悉,根据最高检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整体部署,上海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长江流域上海段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对重点水域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犯罪以及多次作案的惯犯、再犯从严打击,全面筑牢坚实屏障。加强与各级公安、法院、农业农村委、水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同时,充分运用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先后在长江口、淀山湖等地放流,积极督促修复受损的长江生态系统。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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