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云和县依据《云和县生态产品政府采购试点暂行办法》向雾溪畲族乡、崇头镇“两山公司”支付的297.8万元生态产品购买资金尾款到账,这笔钱将用于生态修复、惠民帮扶等费用支出,为乡村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这是云和县结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创新探索开展的生态产品政府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让各地的好生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让各乡镇“两山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资产运营工作,共同寻求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充分体现生态系统价值的有效路径和模式。
雾溪乡负责人说,雾溪在全县率先试点生态产品政府采购,让乡村的山山水水“活”了起来,对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有效路径,也激励着乡镇干部继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乡村下步发展谋求更多的资金支持。据了解,根据办法内容,政府采购资金将用于各乡镇开展生态资源资产保护与修复、生态资源资产整合与转化、生态产业化培育与品牌经营、生态文化传承与弘扬和生态惠民与帮扶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云和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崇头、雾溪两个试点乡镇建设,探索出了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我们成功做好了出台生态产品政府采购办法、挂牌出让‘生态地’等系列工作,努力实现从试点到示范的转变,努力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
最近,安溪畲族乡一宗商业用地挂牌出让,获得了34.88万元生态环境增值,将专项用于周边区块的生态环境建设。“因为生态环境好,这一区块被划为‘生态地’,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也为保护周边环境提供资金支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通过生态环境增值核算方法,生态环境越优越,土地的生态产品价值就越高,进一步彰显了‘生态有价’理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宗“生态地”成功出让,共计提生态环境增值147.27万元,并希望通过“生态地”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共同守护美丽的绿水青山。
接下来,云和县将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全力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云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