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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立案登记制未改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实施

   北京12月14日电(张尼)“立案登记制大幅拉高了案件数量,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的实施效果却不能让人满意。”14日在北京发布的一则法治政府蓝皮书指出,目前中国行政审判仍然存在诸多突出问题。

  14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年度发展报告2015》在北京发布。蓝皮书对当年度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体描述,并针对法治政府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评述、梳理。

  报告指出,2014年新修、2015年5月1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最终在受案范围、管辖制度、登记立案、保障诉权、简易程序、裁判方式、执行措施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但其实施半年多来,上述制度的效果喜忧参半。

  例如,立案登记制大幅拉高了案件数量,但是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的实施效果却不能让人满意。

  报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20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满月之时,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约113.3万件,同比增长2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登记立案29924件,同比增长221%。个别地方法院行政案件的增幅更是惊人,例如,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

  与此同时,报告称,目前,新法实施后,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尚缺乏全国性的统计,但是个别省份已经进行了总结。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计,基层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比较理想。但是,从对全省各级法院的分析来看,人民政府特别是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多委托涉案领域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出庭。

  报告进一步认为,目前中国行政审判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审判理念方面,行政审判法官对于坚守法治与维护大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等问题上依然认识不清楚,甚至抱有错误认识。

  二是在审判人员方面,行政审判人员缺乏的问题仍十分突出,法官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等也有待提升。这一问题让人们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充满期待,同时又顾虑重重。

  三是在审判体制方面,行政诉讼是中国三大诉讼中最积极探索审判体制改革的领域,但审判体制改革之路困难重重,如何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制度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四是在审判环境方面,尽管《行政诉讼法》已经实施了二十五年,但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行政机关,以及一些党政领导,对于行政诉讼制度还有很多不理解、甚至不接受之处,这些不利因素仍在根本上制约着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基础。(完)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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