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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三大理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舟山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三,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72.26%,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38.7%,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

近年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保护修复并举理念,严守生态质量,积极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与利用,目前已建立3个海洋特别保护区,占舟山海域总面积的11%以上;完成岸线整治修复122公里、恢复生态湿地千余公顷;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过去5年间放流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黑鲷等苗种82亿尾(粒),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修复。

坚持陆源海源并重理念,闭环生态治理,多部门联合完善陆源污染入海防控机制,加大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力度,推进1552个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对59个重点排口,通过陆上监管、海上巡查和遥感,形成了海陆空一体化监管模式;推进“湾(滩)长制”全覆盖,对已划定的321个湾滩,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湾滩长制组织体系;加速“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以普陀区为试点,总投资6.25亿元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打造省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全国海上生态修复金名片”;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2021年创建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19家,完成养殖尾水治理面积8169.62亩;首创实施《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有效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实现海陆联动的闭环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并行理念,增创生态价值,以舟山特有的海洋水生态、海岛、沙滩、海洋生物等海洋资源为核心,探索构建舟山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框架和指标体系,开展全市GEP功能量、价值量核算;探索开展海水养殖增汇、滨海湿地、海洋微生物增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如以东极海洋牧场为试点积极发展碳汇渔业,近两年舟山每年海水养殖贻贝、蛏子等贝类产量约23.6万吨,从海水中移出的总碳量约为2.4万吨,碳汇渔业成效初显;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推动海洋资源有偿经营服务,培育发展生态产品和生态资产交易市场,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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