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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入“正能量” 《巴黎协定》成气候合作新起点

  巴黎气候变化大会12月12日通过全球气候变化新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制度性安排。《巴黎协定》共有29条,涵盖了目标、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等项目。它不仅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为国际社会探索务实合作、包容共鉴的全球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协议要点:控温、减排和资金

  《巴黎协定》包含了长期以来各方力求推动的“长期目标”、“行动力度”、“气候资金”、“透明度”和“适应行动”等几大关键要素。虽然协定并非十分完美,但它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向前大大推进一步。

  1、长期目标

  《巴黎协定》的长远目标为确保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付出努力”。与会各方承诺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再继续增加;到2050年后的某个时间点,使人为碳排放量降至森林和海洋能够吸收的水平。

  2、减排目标

  各方同意每隔5年重新设定各自的减排目标。协定对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规定了绝对值要求,未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绝对值要求,但“鼓励”发展中国家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做到,并在发展经济中控制碳排放增长。

  3、资金援助

  《巴黎协定》要求发达国家在减缓和适应两方面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将“2020年后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底线,提出各方最迟应在2025年前提出新的资金资助目标。

  4、评估目标

  《巴黎协定》要求与会各方今后4年内重新评估各自的减排目标,以便适时做出调整。该协议希望,各个国家和地区能够在可再生能源更廉价、更有效的前提下加大减排力度。

  5、透明度

  该协定要求缔约方汇报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以及减排进展,但赋予了发展中国家适度的“弹性”。

  6、损失和破坏

  该协定包含“承认”损失和破坏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由气候变化引发的灾难。

  《巴黎协定》体现全球合作与共识

  《巴黎协定》的达成体现了各国利益的平衡,凝聚着各方的共识和努力,可谓全球合作的典范。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我们已经进入全球合作的新时代。“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全球所有国家为了共同目标采取共同应对措施,这曾经无法想象,现在势不可挡”。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谢振华在巴黎大会发言中表示,《巴黎协定》是一个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传递出了全球将实现绿色低碳、气候适应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积极信号。

  英国《金融时报》评论称,《巴黎协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合作”,其内容增强了减排决心、让努力方向更加明晰,推动全球各国承担更多责任。更重要的是,它推动了全球范围内最广泛的参与,这在先前的全球合作中并不多见。

  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项目负责人珍妮弗认为,与《公约》框架下先前的法律文件不同,《巴黎协定》不仅富有雄心,而且得到了更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标志着一种国际合作的新形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团结在一个共同且公平的框架下”。

  中国为推动协定达成做出重要贡献

  中国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扎实行动和成效令世界瞩目。2014年中美双方达成《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对全球温室气体减排起到了实质性推动作用和强大的示范效应。2015年6月,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10月,中国宣布建立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的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以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加大环境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在本次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中国和美国、法国、印度、巴西等相关大国广泛沟通,为推动国际社会取得共识注入“正能量”。习近平主席多次与有关国家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并亲自出席巴黎大会开幕式,系统阐释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张,为谈判提供了重要政治指导。中方代表团本着负责任、合作精神和建设性态度参与谈判,为促成巴黎大会达成协议做出了重要贡献。正是在中方坚持下,《巴黎协定》未动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中包括至2020年前,发达国家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 1000亿美元应对气候变化支持资金。此外,新协议还采纳了中方提出的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提高其资金支持水平、“制定切实的路线图”的内容。

  世界银行气候变化特使蕾切尔·凯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期间就明确指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自主目标实实在在,中国探索低碳转型的实践为世界树立了“好的榜样”。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与环境高级顾问杨富强表示,巴黎大会再次印证了中国在气候议题上的姿态越来越开放与自信,在南北国家之间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协调作用,促进了不同阵营集团的互信与共识。

  协议并非终点,履约任重道远

  《巴黎协定》是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意味着下一阶段任务的启程。《巴黎协定》并非终点,而是意味着新的起点。

  眼下,各国只是通过谈判代表在外交上取得共识,而要将这一共识付诸行动,需要考验的是各国推动本国社会、经济和民众共同参与的政治智慧和决心。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既是推动本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未来,中国将继续兑现202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积极落实自主贡献,努力争取尽早达到峰值,并与各方一道努力,按照公约的各项原则,推动《巴黎协定》的实施,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姚琨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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