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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创儿童福利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辽宁省在儿童福利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面,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质量,有力维护保障了儿童基本权益,用实际行动为儿童成长成才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健全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强化兜底保障,构建关爱保护体系,努力推进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服务保障稳步增强

  据了解,今年辽宁省政府印发了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3个政策文件。省民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下发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一系列文件。各地围绕儿童福利工作下发了系列配套落实政策,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

  目前,孤儿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保障政策已全面落实,在孤儿生活方面,辽宁省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散居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2012年的800元、1300元提高到今年的1308元和1781元。在孤儿教育方面,辽宁省多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细化孤儿教育资助政策,实施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从今年起,每年为在中专、高职、大学就读的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费1万元。在孤儿医疗方面,全额资助城乡孤儿参保参合,“明天计划”服务对象扩展到社会散居孤儿。此外,儿童收养工作规范开展,国内收养登记权限下放到县区,7年共依法办理国内收养1372例,涉外送养218例。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今年辽宁省建立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市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联合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6200名无人监护留守儿童落实了委托监护,469名无户籍儿童登记落户,168名儿童返校复学。截至目前,全省有3.1万名儿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8万儿童享受医疗或临时救助政策。

  此外,辽宁省服务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全省孤儿生活保障资金每年超过1.2亿元,今年投入1.46亿元新建和改扩建58所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动态监测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省乡镇(街道)和村(居)共设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17620人,持续开展了孤残儿童护理员和儿童督导员培训,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强化兜底保障

  实施多样救助

  今年10月,辽宁省民政厅、省高法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将父母符合重病、重残、失联、服刑在押等情形的儿童纳入保障体系,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更充足的政策保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统筹了孤儿保障、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分类施保、分类施策,实施了更适合儿童发展需要的兜底保障政策,强化了兜底保障工作,牢牢守住儿童生存发展底线。

  记者了解到,今年辽宁省各地以推进“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牵引,实施多样救助,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孤儿保障工作水平。规范实施“明天计划”项目,按照省民政厅下发的“明天计划”操作规程,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流程,畅通申请结算渠道,为孤儿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扎实做好“孤儿助学”工程,认真核实、及时掌握成年孤儿在校就读情况,确保每人每年1万元的助学补助落实到位;规范了家庭寄养管理,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规范开展儿童确定、家庭选择、协议签订、关系解除等工作,对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重病儿童要准确评估,坚决杜绝“甩包袱”“一寄了之”的现象发生;依法开展收养工作,秉持“能送尽送”“能送早送”和“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促进儿童回归家庭。(记者 郭诗锦)

(编辑:萧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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