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14个省份,在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中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省份。
5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对2019年综合评价好的省份进行表扬奖励。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分配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对上述14个省份,每个省份各奖励3亿元,总共安排42亿元资金予以奖励。
许宏才介绍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真抓实干,各级各类扶贫力量真帮实扶,广大贫困群众埋头苦干,攻坚氛围更加浓厚,脱贫成效更加显著,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共减少贫困人口1100多万。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这14个省份的共同特点是:“两不愁三保障”总体实现较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总体到位,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三精准”总体水平较高,群众满意度比较高,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少,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财政部主要考核地方财政管理、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等三项激励工作。根据制定的地方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财政部还评出了10个先进地区。这10个地区分别是北京、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云南、陕西。
上述10个先进地区参照财政部的考核办法,另外评选推荐了18个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市县,向基层倾斜。这18个典型的市县是北京市房山区,浙江省衢州市、瑞安市,安徽省合肥市、广德市,河南省郑州市、滑县,湖北省荆门市、随州市曾都区,湖南省长沙市、石门县,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龙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镇雄县、陕西省西安市、富平县。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安排预算资金对这些市县进行奖励,在资金额度安排上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通过国家的激励政策,将更好地调动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王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