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以来,该省先后投入中省资金5.469亿元,实现了对全省14.0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028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04名孤儿,940名孤儿大学生,18.9万名困境儿童的保障与关爱,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儿童2.6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儿童数量为10.57万名。
为增强保障力量,陕西建立了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目前,全省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445名,村(居)儿童主任19831名,实现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打通了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在困境儿童保障方面,陕西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留守妇女关爱方面,陕西初步建立了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目前,陕西省初步完成了关爱保护政策体系的建设工作,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分类保障更加精准,政策指引也更加明确。同时,该省完成了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提标工作,将2011年确定的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每人每月800元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1000元,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充分保障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之上,陕西积极推进“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脑瘫康复计划”“福彩圆梦·爱心助学工程”等专项关爱项目的实施,不断拓展助医助学范围,积极主动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权和受教育权。
陕西省民政厅积极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临时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支持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在建或已建成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转型,开展困境儿童临时照料、特殊教育、定期探访等工作;进一步延伸儿童关爱服务链条,推动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儿童关爱服务社区平台。
目前,陕西省共有儿童福利院18个,儿童之家58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16个,其中有67家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成功,其余的转型升级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