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规范发展是中央关心、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寿光市将2021年确定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建设管理年”,认真贯彻中央“双减”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立足办人民满意教育,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管理,以建章立制为重点,以“九严”为抓手,从制度上牢牢牵住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牛鼻子。
一、制定安全基本规范,严把培训行业入口关
寿光市自2021年3月份率先开始不再新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存在对学生生命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寿光市严把培训场所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关,从源头上根除安全隐患的存在。一是加强事前审核,新申报校外培训机构达不到消防安全、房屋质量安全基本规范的,一律不得申办办学许可证。二是加强事中监管,联合住建、消防救援、公安部门对营业中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5月份,聘请第三方消防评估机构对全市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评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安全条件达标之前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指导培训机构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办学场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监控全覆盖、无死角。
二、制定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校外培训标准
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成分杂、覆盖广、变化快、监管难等特点。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培训内容超纲超前等违规办学行为,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学生课后负担。寿光市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寿光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十五条》,从严从细明确了市场培训主体应该遵守的底线红线,明晰了培训活动的边界与责任,引导培训机构规范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今年4月29日,“寿光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联合行政审批服务、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组织研发,集申报登记、审批、年检、收费监管、咨询投诉等功能为一体,通过管理端、机构端和家长端,提供机构情况、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和学生信息、年检年审、风险预警等多项功能,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目前,平台注册培训机构630家,录入培训教师1593余人,发布培训课程1090件,1368名家长(学生)通过平台进行报名、选课,建立起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家长、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监管机制。
三、制定审核备案管理制度,严惩虚假宣传行为
培训机构招生广告不实、虚假宣传对正常的培训市场造成严重冲击,引发家长群体普遍焦虑。寿光市多措并举织起培训机构不能夸大宣传和不敢虚假宣传的“密网”,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实行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制,相关招生简章和广告等要事先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中小学校门口宣传,严禁通过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招生。今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期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清理违法广告、虚假广告127条。三是实行学科课程审核备案制,培训机构的培训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要向教育部门备案,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制定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严管资金运行情况
针对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引发跑路、培训费争议等易发、多发问题,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实施细则》,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实施有效监管。通过“依托一个平台,用好二个账户,实施三个时段清算,落实四方监管责任”。一是实施平台监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寿光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通过平台进行办学资质、教师资质、招生、招聘及课程管理。二是实施预付费资金监管。培训机构在监管银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监管账户,监管银行按照预付费不超过三个月资金监管规定,分3个时段分别按比例释放监管账户资金,实行对每一个课程培训费资金的有效监管。三是落实四方监管责任,即市教体局负责制定预付费资金监管办法,镇街负责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做好在线报名和培训预付费缴存,监管银行按规定做好预付费拨付和大额资金流动监管。教育主管部门、镇街教育学区、培训机构、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培训资金监管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交易流水等内容,确保培训机构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账户资金最低余额不少于5万元。违反资金监管规定的,通过纳入限期整改“黄名单”、信誉评级降级、取消年检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列为失信“黑名单”等措施进行惩戒。目前,今年暑期专项治理期间,寿光市已对11家因培训费引发纠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约谈和警示。
五、制定日常巡查督查制度,严守治理工作纪律
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治理,寿光市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督查制度。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建立“晚辅导、周末、节假日”巡查督查制度。二是实施专项巡查督查,认真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督查任务,同时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严格工作纪律,严禁执法人员与培训机构之间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干部干净、作为、担当,确保治理效果全面彻底。四是落实执法人员调休制度,有周末执法检查任务的工作人员可在下一周工作日调休,充分保障执法人员权益。
六、制定投诉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侵权事件
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寿光市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打击侵权行为。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管,通过镇街网格员队伍,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及时摸排并上报证照不全机构名单,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办学风险和投诉纠纷。二是实现服务和监管同步,对投诉举报信访事件“即接即办”。经查实确有违规办学行为的,依情节轻重分别实施工作约谈、黄黑名单管理、责令停止招生等惩戒措施。对辖区教育学区存在监管缺失、不履职尽责的,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投诉渠道,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辖区教育学区和市教体局投诉举报电话,对核实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寿光市稻田镇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有奖举报,对无证非法培训机构举报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
七、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禁违规违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属于社会性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研究解决。一是按照“市级统筹、镇街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教育、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研判形势,共同制定方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各镇街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网格化巡查,对违规违法问题开展全覆盖、零死角摸排检查,对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组织各部门对违规违法机构进行联合惩戒,形成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强大震慑。7月份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市镇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 550 名,排查无证有照、无证无照培训机构 72 家,全部责令停业整顿。
八、制定节假日提醒制度,严防学生接受违规培训
寿光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学校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和家长知悉参加违规培训的危害,从源头上打击违规培训市场。一是形成“三五一”工作制度,每天利用放学前三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做好相关提醒,利用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开好主题班会,专题布置学生不得到无证非法机构参加培训。二是通过家校沟通机制和方式,在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家长提醒和警示工作,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白名单、限期整改黄名单、负面清单黑名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三是将学生违规参加培训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学生要签订不到无证非法培训机构参训的承诺书,对网格化巡查以及部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在无证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学生,实行学期综合素质评价降档处理。
九、制定学科重新审核标准,严控学科培训总量。
寿光市按照中央“双减”政策和《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在山东省率先推进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和专项业务办理小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顺应政策要求、积极寻求转型的思想动态,主动作为,积极引导,解疑答惑,分类施策。一是做好中央“双减”政策宣传,逐一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二是通过上门走访、对话交流等方式,积极帮助解决培训机构转型需求,集思广益谋求转型发展。目前,寿光市48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中,15家申请重新审核登记为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347家自愿申请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19家申请注销停办,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97%。其中13处镇街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转型,实现动态“清零”,实现了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的积极稳妥、平稳过渡。